【傷病給付】給付及請領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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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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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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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50% |
請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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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給付以六個月為限但傷病前加保年資已滿一年者,增加給付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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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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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病診斷書正本、被保險人身分證、印章、存摺、會員證 ◎ 傷病給付申請申請書【下載】 ◎ 傷病給付金額【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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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傷病給付簡介 請領資格 / 給付標準 / 請領手續 / 給付核發 / 單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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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傷害】 |
請領要件 |
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50%-70% |
請領說明 |
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如經過 1年尚未痊癒者,減為50%, 但以一年為限,前後合計共發給2年 |
所需文件 |
傷病診斷書正本、被保險人身分證、印章、存摺、會員證、事故相關證明書(職業傷害適用) ◎ 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下載】 ◎ 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下載】 ◎ 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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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職災醫療給付簡介 請領資格 / 給付標準 / 請領手續:1.應備書件 2.注意事項 / 單位電話 |